试论爱的寄托对象



人被爱是极其幸福的;但人们往往忽略了一个事实:那就是如果自己没有爱的寄托对象则是忧郁的。爱是心中的一团火,找不到去爱的对象就会在你胸膛燃烧。燎得你心神不安。

我有个朋友,未婚,也不找女朋友,却领养了10条大狗。每月要花掉他2000多新币。每周还要到收养所为他的宝贝们洗澡、打扫。一次他出差打电话让我帮助去打扫,还特意嘱咐:来回的出租车费他报销。我也曾在《联合早报》撰文“爱猫者说”抨击了那些过度“宠爱”流浪猫的人士。她们的爱寄托错了爱的对象,制造了更多的“行尸走肉”,违背了物竞天择的自然规律。新加坡的耗子少吗?

引子的用意说明,人类爱的寄托是要分清对象的、有主次、讲方法、有规律的。按我的理解人类爱的寄托对象有如下几种:

1. 对父母、亲人的爱,
2. 恋人或夫妻之间的爱,
3. 对子女的爱,
4.异性间的爱,
5. 对朋友的爱,
6. 对普罗众生的爱。


对父母的爱是永远的感恩。孩子到达一定年龄要把父母对孩子的爱转化为子女单方面的感恩,否则对子女、对父母,那种过度的“牵肠挂肚”就是一种永久的折磨或负担。古人“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”就是潜意识地割断彼此“爱的寄托对象”的脐带。省得掉根针也担心砸着脚。

对子女的爱是寄存性质的爱。是在寄存期内对子女爱的意识的培养和引导。子女到达一定年龄,千万不要让孩子认为世上只有你最爱她。应该让孩子明白:你的爱只是人类爱的一种、不是全部,到达一定年龄就要改变爱的寄托对象。否则孩子就不会积极主动去寻找其它的情感寄托形式,从而影响孩子的社会生活。父母对孩子过份的“溺爱”就会产生这样的恶果。这样孩子的父母间情感交流可能是不协调的、爱也是不热烈的。然而,父母也是人,也需要亲密的爱的寄托对象,他们错误地把过多的爱“转嫁”到孩子身上,表现的结果就是“溺爱”。单亲家庭和破裂家庭的父母尤其要注意这一点,因为他/她们本身就缺少一方亲密的爱的寄托对象。

夫妻或恋人之间的爱,应该是最佳的爱的寄托对象,它无论多么热烈都不过分;无论多么长久都无尽头;无论多么“宠”“溺”也不过火。在这种情爱的寄托形式中彼此扮演或担当不同的爱的寄托对象。比如从心里学上讲,男性对乳房的热衷是希望得到母爱的延伸;女性的小鸟依人是想得到像父亲的关爱;夫妻间又可像朋友、像情人,等等。 然而,在这一爱的寄托形式中,彼此所担当的角色较多,如果处理不好,往往会出现问题。彼此得不到情感的满足。何不试着做几天朋友、当几天父亲、当几天母亲呢 ?角色转换了,爱的表达形式自然就变了,从而使彼此都获得满足感、幸福感。但是,在现实的婚姻生活中没有多少人能处理好这种情爱的关系,因为爱是双方的事,不是一方的努力就能达到的。因此真正相亲相爱的幸福婚姻并不多。多少悲欢离合尽在其中。

异性间的爱,这里有别于恋人或夫妻之间的爱。这是存在于人们之间一种最广泛的爱的寄托形式,无论结果如何都是美好的,即使是短暂的,暗恋的。匆匆的人生之旅,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有了微妙感觉接着又有了感情可谓之爱情。人海茫茫两个人能相遇相知可谓之“缘”,或是命运中注定的遇合。其实,异性之间的爱分为友爱、情爱和性爱。友爱的成分是淡淡的牵挂、付出和理解;情爱的成分除了牵挂、付出和理解外,还有彼此感情的寄托,而且这种感情的寄托是维系情爱的精神支柱,也是性爱的基础,如是真诚的则是美好的,是超越婚姻的。单纯的性爱其实只是一种交换,没有其他的成分在里面。

对朋友的爱和对普罗众生的爱是人类爱的寄托对象的补充。缺少它们,爱的寄托也是残缺的,有句话说的好:人生没有朋友,犹如生活中没有太阳。对于这种爱的表达方式一定要掌握“度”的概念。

以上五种爱的寄托对象在特定的时间、特定的环境是可以互为补充的。比如老公长期出差妻子可以养条猫狗;也可以找找朋友;常回家看看。说是解闷,实际上是一种爱的寄托转变。